把公司注销就不用被追究责任了吗
今天这个话题是探讨一下把公司注销了能逃得掉单位犯罪吗?在单位犯罪当中,如果单位被吊销的话,那么能不能继续地追究这个单位的刑事责任呢?我们知道,如果是自然人犯罪,那么这个自然人一旦死亡,就应当停止对他的所有的刑事诉讼程序,而如果单位被吊销的话,能不能停止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呢?
另外,如果单位被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之后,怎么样处理,怎么样对待他的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,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问题呢?还有一个问题是,在单位犯罪当中,案发之前,原来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这个人员,辞职了,那么案发之后,能不能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呢?如果能够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,他属不属于犯罪的终止呢?那是在单位犯罪当中,通常遇到的四个比较简单的基本问题。
今天以三星公司为例,当然不是韩国的那家公司,而是被告人李某设立和运营的一家公司,检察院就以李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,向法院提起了公诉,这个三星公司作为企业法人,在起诉之前,它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了,它作为法人的资格,也就终止了。而且其中一个被告人潘某在案发之前早就已经辞职了,那么此时,就引发了刚才所提到的四个问题,咱们逐一来分析一下。
三星公司被注销之后,它的诉讼能力是已经丧失了的,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了,但是不能够因此免除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,所以应该追究三星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。那么现在来讲讲案发前已经辞职的潘某,潘某作为原来三星公司的副总经理,不仅参与了方案研究和策划,而且在离职之前,公司就根据那方案实施并谋取不当巨额利益,即已经参与多次并且谋得巨额不当利益,造成了严重后果,他辞职离开只是停止了继续参与行为,而并没有终止,所以不属于犯罪的终止,并且应当承当他之前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。
综上,就算是公司注销了,也不要想可以逍遥法外。
随着社会水平提高,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大,相信公司注销和吊销这两个词,大家都能区别开来。但是二者有区别也是有相似之处的,小编来剖析一下细节。
从词面上看,很*理解,注销就是公司自己经营不下去了,老板自己主动去相关登记申请注销公司的,而吊销则是公司违法被部门抓了然后吊销了执照的,之后还是要去办理注销手续的。
注销条件就是公司经营不下去或者各种原因要解散了就可以去注销,这个是主动的;而吊销则是指那些虚假注册、不去年检、很久不开业之类的都会被吊销,这个就是被动的了。不过不管是注销还是吊销都是要去办理一下注销手续的。
友情提醒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,*三个月起未正常申报,会被视为非正常户。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、监事会被列入黑名单,以后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,还可能面临罚款。